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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3-26 16:15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长会议暨农业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紧盯问题突出农产品,持续狠抓农残治理,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

  (一)持续实施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坚持一盯到底,巩固拓展豇豆农残治理成效,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持续实施逐级包片、半月调度、监控抽检、定期通报等工作。坚决淘汰无法保障质量安全的传统豇豆种植方式,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豇豆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每天上市每天速测,隔天上市隔天速测,确保不合格不采收。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业者等采用新模式,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加强乡村豇豆收购点监管,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用好农业农村部推广的豇豆种植监管信息数据库,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借鉴豇豆治理成功经验,对大口黑鲈、鲫鱼、乌鳢和牛蛙等品种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实施建档立卡、监控抽检、逐级包片、定期通报、分级约谈等制度,落实加密巡查、上市前每批速测、同步检测禁用药物和常规药物等综合措施,实施质量安全承载力下的水产养殖适宜密度规范,指导水产品收购商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形成“管”的声势,倒逼养殖方式绿色转型。

  (三)巩固“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对纳入三年行动的重点品种,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根据药物使用情况对所有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速测,监督抽查要全覆盖,及时公布问题产品信息。落实药物销售台账记录限用药物施用范围要求,跟踪核查销出的限用药物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排查问题隐患较多特色小宗品种并建立目录,持续采取更具针对性、更有力的措施,提高精准治理水平。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成效、经验,固化成功做法,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构建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持续加力推进农资打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农资忽悠团”,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互联网平台农资监管,组织地方对网络销售禁限用药物、跨区域售种等问题进行线索排查,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形成治理合力。持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引导农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对农资领域问题的核查督办,组织对问题影响发生地和假劣农资来源地溯源并查。按要求在农资打假小程序报送农资打假相关数据。

  二、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

  (五)稳步推动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按照稳增量、优结构、强主体、增效益的要求,积极引导相关主体新认证入选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从严加强证后监管,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风险评价评估水平。探索开展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征集,推动建立产业培育体系。

  (六)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水平跟踪评估,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基地信息采集和复核机制,提高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不断扩大获证绿色食品企业生产基地、有关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有关生产基地、列入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产品的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山西供应深圳农产品基地、“有机旱作·晋品”生产基地创建品种范围、生产规模和辐射带动区域。积极跟进全国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重点县和生产基地建设。

  (七)持续提升农产品“三品一标”影响力。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促进“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进餐厅、进社区,努力营造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持续组织开展绿色、有机、“有机旱作·晋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鼓励支持本地优质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国家级知名展会,持续深化区域间农业合作交流,牵引带动更多“运农优品”特优农产品进入国内大循环中高端,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

  (八)增量联动实施风险监测。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新要求,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监测任务,制定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检测数量,建立大宗食用农产品全覆盖监测、特色小宗品种三年轮动监测、重点问题品种连续监测工作机制。加强对豇豆和重点品种水产品的监测。农产品定量检测达到1.8批次/千人,监督抽查比例不少于20%。探索通过胶体金速测与上机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排查。鼓励各地发现问题隐患,提高主动发现风险能力。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将实施部、省级监测合格率与同级示范创建相挂钩,不推荐合格率低或有禁用药物检出县(市、区)参与相关示范创建。

  (九)问题导向开展风险评估。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本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鼓励各地针对近几年风险隐患较大的农产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消费量大的农产品、地方特色小宗和名贵品种农产品风险隐患摸排评估。强化风险评估成果转化应用,深挖问题成因,提升农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处置负面舆情。各地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定点扫尾全面完成“双认证”。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协助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配合开展省级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促进检测技术提升,更好地支持服务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紧盯未完成“双认证”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继续深化包联帮扶,坚持原包联帮扶机制不变,一包到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实现全市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全覆盖。

  四、扎实推进农业标准化

  (十一)着力提高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坚持质量兴农,标准先行。把创优农业标准体系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标准倒逼转型,以标准支撑质量。突出应用导向,积极配合征集研制重点领域和亟需农业地方标准。落实《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发挥标准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实现标准常态化复审,对实施5年以上的市级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和修订,废止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不适应的老旧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标准研制、编写、推广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培训。

  (十二)深入开展标准推广应用。持续加强涉农地方标准宣贯实施,结合当地实际,大力推广应用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2024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通过编制明白纸、短视频、操作图等简明易懂的宣传材料,开展系列宣贯活动,提高从业者标准化意识,带动全市深入开展标准化生产。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山西标准标识、标准实施评估等工作,以标准化推动品牌打造,助力产品提质增效。组织农业标准化系列讲座,针对食品安全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要求,面向农产品生产者、市县乡技术及管理人员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禁限(停)用农兽药目录等宣贯要达到100%。

  (十三)扎实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落实“乡村产业振兴要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的要求,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有关部署,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参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行绿色生产技术和生态循环模式,制定与技术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提升按标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带动区域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根据省厅安排,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创建基地。

  五、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十四)全面加速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深入实施“亮证”行动,全面推广“山西合格证”小程序,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深化“合格证+追溯”制度并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合格证。因地制宜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进社区、进校园、进食堂等活动。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将开具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对应开不开、虚假开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以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地。

  (十五)创新融合深化追溯管理。持续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山西)推广应用,加强“数字地图”管理,加强产地农产品追溯信息归集共享。抓好追溯“四挂钩”意见落实,在开展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中严格落实挂钩规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追溯挂钩意见落实情况调研。

  (十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围绕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新要求,推进执法监督“长牙带电”。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豇豆、水产养殖重点品种抽检比例,同步加强禁限用药物检出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物以及水胺硫磷、氧乐果等禁止在蔬菜上使用农药的一律行刑衔接,追究不了刑事责任的要用好拘留处罚措施,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罚款等处罚。定期梳理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向生产经营主体宣传,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震慑警示作用。

  (十七)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严格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按要求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对省级第四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进行核查验收,高标准推进创建。加强对已命名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开展创建成效保持复核和专项抽检,工作滑坡、检出禁用药物、合格率不达标的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将予以摘牌。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在品牌打造、产业发展方面的促进作用,指导当地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使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与相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加强合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常态化推介宣传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优质农产品。持续推进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在生产基地采用立牌、墙面喷涂、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展示称号,加大网上宣传展示。

  (十八)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建设星级乡镇监管站。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巡查检查规范,小农户巡查检查全覆盖,相关情况纳入信息化平台,确保巡查检查到位。探索和总结生产主体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经验,规范风险等级、分级标准、展示方式等。推进乡镇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普及应用,加大对豇豆等蔬菜和水果、鸡蛋、鸡肉、重点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的速测力度。